5月16日,廣西玉林市區一在建工地發生事故,一施工電梯從高處失控墜落,事發時有人員在電梯里。
以下為2起施工升降機墜落事故,引以為戒! 衡水4·25事故:11死2傷,項目經理/總監/安全科長等13人被逮捕! 2019年4月25日上午7時20分左右,河北衡水市翡翠華庭項目1#樓建筑工地,發生一起施工升降機轎廂(吊籠)墜落的重大事故,造成11人死亡、2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約1800萬元。 直接原因:事故施工升降機第16、17節標準節連接位置西側的兩條螺栓未安裝、加節與附著后未按規定進行自檢、未進行驗收即違規使用。 13人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: 施工單位6人: 安全科長,建議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衡水廣廈建筑公司二分公司經理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二分公司副經理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翡翠華庭項目經理,在衡水廣廈建筑公司“掛證”,建議吊銷執業資格證書、終身不予注冊,建議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翡翠華庭項目工長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安全員,建議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監理單位1人: 翡翠華庭項目現場監理員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施工升降機安裝單位5人: 法人、總經理,建議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生產經理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安全員、安拆工,建議吊銷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安拆工,建議吊銷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安拆工,建議吊銷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節能辦1人: 節能辦職工,兼職翡翠華庭項目總監,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 事故發生后現場視頻 動畫模擬事故發生過程 武漢19人死亡升降機傾覆墜落事故!11人被追刑責! 2012年9月13日下午13時10分許,武漢東湖風景區“東湖景園”在建樓C區7-1號樓建筑工地,一臺施工升降機在升至100米處時發生墜落,造成梯內準備進場作業的施工人員隨升降機墜落,19人死亡。 直接原因: 1)施工升降機導軌兩個標準節連接處的4個連接螺栓中右側2個受力螺栓的螺母脫落,無法受力,造成吊籠傾翻。 2)升降機安全防護裝置損壞。升降機的圍欄的登機門異常,事故中的升降機在墜落十幾層時先后有六人被甩出升降機;升降機的上限位未能正常工作,升降機在上升過程中突然失控直沖到最頂層;防墜安全器未能正常工作,鋼繩斷裂后升降機自由落體直墜地面。 3)作業工人無證操作。乘坐升降機人員并非專業操作人員,自行操作升降機。 4)人員超載。升降機登機牌上標注了該升降機的核定人數是12人,而事實上卻承載了19人。 間接原因: 1)升降機超限期使用。該升降機有效使用期限為“2011年6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”,事發時已超限期兩個多月。 2)項目部未按照“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管理規章制度”進行施工現場大型機械及設備的定期檢查與保養檢修工作。 3)公司及項目部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的培訓也沒有做到位,導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夠,認識不到危險源的所在。 4)現場的安全管理混亂,對現場安全巡查力度不夠,未能及時發現危險源,未能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。 5)現場監理不到位。武漢博特監理公司工程監理組沒有對施工電梯嚴格把關,沒有監督建設的具體實施,對現場使用超出使用有效期的電梯未采取相應措施,導致工人在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升降機上進行日常作業。 6)施工升降機加節未依照《武漢市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與監督管理實施辦法》進行申報和驗收,擅自使用;購買并使用偽造的施工升降機“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”。 7)建筑管理單位對該建筑工程執法監督和監察指導不力,建設管理部門對監理公司的監督管理不到位。 11人被追刑事處罰: 東湖景園施工項目部現場負責人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東湖景園施工項目部安全負責人、安全員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東湖景園施工項目部內、外墻粉刷施工項目負責人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武漢中匯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武漢中匯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機維修負責人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武漢博特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部總監代表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武漢萬嘉置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管理部負責人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武漢市新洲區人大代表,湖北祥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股東、黨委書記,東湖景園C區施工實際承包人,罷免區人大代表資格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武漢萬嘉置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武漢萬嘉置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武漢市洪山區建筑管理站和平分站安全監管員,移送司法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,是不能逾越的發展“紅線”,安全生產這根弦理當時刻繃緊。只有把問題隱患發現在前、解決在先,才能防微杜漸,防患于未然,讓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,盡最大可能避免慘劇。要增強對隱患排查的重視程度,不斷提高發現隱患的洞察力,善于發現隱藏的不安全因素和苗頭,盯住司空見慣而又容易被忽視的問題,不放過每一個環節、每一個流程、每一個步驟,真正把不安全因素、事故苗頭消除在萌芽狀態,避免小隱患誘發大事故。